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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不得出格

只能依照卫生部核定的二十三种保健功能进行宣传
2000-12-01 来源:光明日报 吕贤如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30日电怎样的保健食品广告才是合格的?在国家工商局和卫生部日前联合下发的有关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的通知中,对此做出了进一步界定。

通知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禁止宣传疗效,禁止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

通知强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严格依照由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证书中的保健功能进行宣传,不得超出和扩大。这些功能共23个:免疫调节,调节血脂,调节血糖,延缓衰老,改善记忆,改善视力,促进排铅,清咽润喉,调节血压,改善睡眠,促进泌乳,抗突变,抗疲劳,耐缺氧,抗辐射,减肥,促进生长发育,改善骨质疏松,改善营养性贫血,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美容,改善胃肠道功能,抑制肿瘤等。

通知要求,保健食品广告应有明显的保健食品标志,应使消费者容易识别其为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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